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7日),凡对加分人员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加分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0812-2233319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229200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体育局: 0812-2293736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