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财务总监;招聘人数: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及公司决策部署;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五)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六)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七)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
(八)取得财务、会计、金融、投资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45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专业不限,年龄放宽5岁;
(九)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能熟练操作office、财务各类办公软件;
(十)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意识,熟知先进的财务管理方式,具有五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在大中型国有企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发送至578874504@qq.com或登录智联招聘官网搜索本公司该岗位投递简历。
五、考核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组织体检、复核—集体决议候选人-公示-发文任命-报国资办备案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公司监事会、员工代表的监督。
六、薪酬及相关福利
(一)年薪20-30万元/年;
(二)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梨园路一段807号;
联系电话:028-86104168(袁女士)。
八、其他事项
(一)本岗位原则上先进行简历筛选,初步符合条件后电话联系面试及后续流程,不接受直接到访面试;
(二)本岗位拟聘人员与本公司(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依法确定,原则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于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负责解释
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