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安排
1.领取体检通知书。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8年12月7日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地址:遂宁市国开区西宁大道199号门诊大楼1507室;联系电话:0825-2325057)领取体检通知书。
2.体检要求。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按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空腹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600元的标准准备(含车费、体检费、餐费)。
(三)体检结论公告及复检
体检结论将在体检全部结束2日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在遂宁市人社局、遂宁市民政局及遂宁市民康医院官方网站上。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本公告由遂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民政局人教科 0825-2325628
咨询电话:市民康医院人事科0825-2325057
遂宁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