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安排
1.领取体检通知书。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8年12月4日8: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地址:遂宁市明月路151号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009室;联系电话:0825-2255128)领取体检通知书。
2.体检要求。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按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空腹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600元的标准准备(含车费、体检费、餐费),实际缴纳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
3.复检。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本公告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5-2255128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