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1。
二、体检
1、体检资料准备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带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到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人事股填写体检表。
2、体检时间
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
3、体检费用
体检费35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要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1日上午8:00到指定地点(填体检表时通知)集合统一参加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习惯,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不进食、进水,保持空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检通知,视为体检合格。
三、政审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2019应届毕业生除外)请到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具调档函(在编人员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开具商调函)到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提档手续,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交或邮寄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人事股。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在网上自行下载《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以下简称《政审考察表》),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持《政审考察表》到相关部门进行政治思想鉴定,加盖公章,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政审考察表》交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人事股。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将《政审考察表》交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人事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政审考察工作由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非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和《政审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平昌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2.平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