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报考内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职位编码为26090001和26090002)的所有考生。
二、考试时间
12月24日—25日(星期一、星期二),每天考生集中、报到时间为上午8:00分。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4日:26090001职位
12月25日:26090002 职位
三、报到地点
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考生集中报到,核对身份,抽取顺序号,统一乘车前往考试地点。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测试项目共有4项,每个测试项目分值均等。四个项目按顺序进行,分别为:纵跳摸高、100米跑、卧推、3000米跑。详见《内江市公安机关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实施规则》和《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1.2)。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折合办法=(纵跳摸高成绩×25%+100米跑成绩×25%+卧推成绩×25%+3000米跑成绩×25%)×30%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生在测试前自行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如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和相关必备用品等。
(二)100米跑考生可自由选择起跑方式,考生可选择穿胶鞋或跑鞋(钉鞋除外)。
(三)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承诺书。(附件3)
(四)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方式: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292046、0832-2292061;内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0832-2292522,19908008007。
附:1、内江市公安机关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实施规则
2、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3、专业技能测试承诺书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
内江市公安机关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实 施 规 则
一、纵跳摸高
(一)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
(二)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三)测试次数: 3次,取最优成绩。
(四)评分标准:1.测试成绩以摸高的高低依次确定名次。
2.成绩根据考生的测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计分。具体计算办法为: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7.5分,第三名为95分,第四名为92.5,第五名为90分,以此类推。第三十一名及以后分值均为25分。若纵跳摸高成绩低于2.65米,则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详见附件2)
3.测试成绩相同者,则排名相同分数相同。
二、100米跑
(一)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试,起跑姿势自由选择。当听到口令或者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记时以“人工记时”为准,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注意事项:受测者自由选择起跑方式,不得穿钉鞋、起跑后不得串道。允许一次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受测者给予警告,不被取消资格,之后一名或多名受测者每次起跑犯规均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三)测试次数:1次。
(四)评分标准:1.测试成绩以用时最少依次确定名次。
2.成绩根据考生的测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计分。具体计算办法为: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7.5分,第三名为95分,第四名为92.5,第五名为90分,以此类推。第三十一名及以后分值均为25分。若100米跑成绩超出14〞9(秒),则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详见附件2)
3.测试成绩相同者,则排名相同分数相同。
三、卧推
(一)测试方法:1.受测者平躺于卧推凳上,两腿屈膝,两脚着地,双手正握杠铃,握距稍宽于肩,手臂伸直,头正颈直。吸气后慢慢放下杠铃至胸部。当杠铃轻轻接触胸部后,再将杠铃推起,同时呼气。
2.起始重量为50kg,受测者根据自身情况增加重量,每次增加重量的最低限为2.5kg,(依次叠加的重量为2.5 kg、5 kg、7.5 kg、10 kg类推),不设上线,取最优成绩。
(二)注意事项:卧推整个过程中禁止臀部抬离卧推凳,如臀部抬离平椅则成绩无效,卧推开始前允许由考务人员帮助将杠铃抬离卧举架,考生支撑好杠铃听考官发出口令后方可做推举动作,标准动作幅度为接触(轻触)胸部,推起后双臂伸直,每次需连续完成2个有效动作,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动作者视为无效动作,不予计分。
(三)测试次数:3次,取最优成绩。
(四)评分标准:1.测试成绩以推举重量高低依次确定名次。
2.成绩根据考生的测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计分。具体计算办法为: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7.5分,第三名为95分,第四名为92.5,第五名为90分,以此类推。第三十一名及以后分值均为25分。若卧推成绩低于50kg,则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详见附件2)
3.测试成绩相同者,则排名相同分数相同。
四、3000米跑
(一)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试,受测者采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者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记时以“人工记时”为准,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注意事项:不得穿钉鞋,允许一次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受测者给予警告,不被取消资格,之后一名或多名受测者每次起跑犯规均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三)测试次数:1次。
(四)评分标准:1.测试成绩以用时最少依次确定名次。
2.成绩根据考生的测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计分。具体计算办法为: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7.5分,第三名为95分,第四名为92.5,第五名为90分,以此类推。第三十一名及以后分值均为25分。若3000米跑成绩超出13(分),则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