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宣汉中学、宣汉职业中专学校、宣汉县第二中学、宣汉县南坝中学公开引进30名高层次人才从事教学工作,宣汉县人民医院、宣汉县中医院、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引进58名高层次人才从事医务工作。各单位引进计划详见《2018年度宣汉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方式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含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采取不经笔试、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 11月23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宣汉县内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直接考核、体检考察、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7日。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根据《职位表》要求,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度宣汉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职位编码)一同发送至邮箱:1014181402@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受初审情况反馈。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需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参加直接考核。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宣汉县外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直接考核
1.实绩认定
报名人员需进行实绩认定。实绩认定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以量化方式进行。进入实绩认定范围的人员均应提供学历学位、职称、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和获得的表彰奖励等相关文件(证书)。
2.面谈面试
报考教学岗位的人员采取无学生试讲、报考医务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总分100分。面谈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3.实绩认定和面试面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根据直接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面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引进。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档案资料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进一步核实。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网上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县外在编人员需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方能办理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一)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正高),按规定发放15万元安家补助、9600元/年岗位激励奖。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副高),按规定发放4万元安家补助、2400元/年岗位激励奖。
(二)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县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续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为公务员。
(五)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
(六)本次引进的人才纳入宣汉县优秀人才库管理,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
六、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5222744、0818-5233026
附件1
附件2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