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本次参加体检人员共5人,名单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18年11月27日上午8:10前到纳溪区委组织部两新党工委办公室(区委大门右侧底楼)集中,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
(三)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四)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三、体检要求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有携带的,必须在体检签到时统一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带好体检费用(约350元,并请自带零钞,方便找补)。
(六)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纳溪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党建指导员信息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0830-4210718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