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9日)。干部群众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举报或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信举报或逾期举报的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25—5421508 5429228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