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性质: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二)聘用人数:限招4名。
二、聘用对象
军队、武警部队退伍战士,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
三、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三)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年满18-2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优先聘用;
(六)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聘用程序
(一)体能测试
1、测试内容:
男子测试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单警队列。
2、测试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
3、测试着装要求:运动衣裤、运动鞋。
(二)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特殊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考察按武侯区人民法院有关录用考察程序进行。
(三)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考察。
(四)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考察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务派遣聘用合同。
五、 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合同聘用期内年收入为4-5万元(含五险一金)。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报名为网络报名,请应聘者投递简历至2563561877@qq.com,咨询电话为028-61069569。我院将视报名情况择日开展体能测试与面试考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