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南江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机构、用人单位等相关组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中选聘。
二、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热爱公益事业,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水平,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55岁之间,在南江县辖区工作,或居住在南江县辖区,自愿无偿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
三、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宣传社保政策法规,身体力行,影响并促进身边群众自觉执行社保政策,遵守社保法规。
(二)收集社情民意。主动收集“民意”,及时反映身边群众关注的社保热点问题,并提出建议。
(三)举报违法行为。及时反映、举报违反社保规定或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待遇)的行为。
(四)参与检查评价。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监督员可参与人社部门的检查活动。
(五)获取相关信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可向社保基金监督部门提出需求,了解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社保基金监督部门可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工作分析会议、提供工作简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监督员通报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六)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监督内容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核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人数,是否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有无篡改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的行为,有无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或贪污社保基金的行为。
(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伤残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有无违反服务协议和相关合同、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
(三)参保单位行为。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无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
(四)参保人员行为。参保人员有无谎报身份、伪造档案、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隐瞒个人信息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
五、工作性质
(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二)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对发现的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将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南江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见附表)一份。
(三)报名方式:填报《南江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3688036@qq.com。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经本人签字后交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办公室。
(四)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中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将向其颁发《南江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
(五)报名咨询电话:0827-8882901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