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为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名额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求职人员(宜宾市叙州区在岗劳动保障协理员除外)。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岗位表》。所有人员须具有宜宾市户籍,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基层工作;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报名及报名阶段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了解招聘信息,认真阅读本次《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公告》所要求毕业证、身份证、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
2、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 1日至2018年11月 7日17:00截止。
4、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民主街48号),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831-875352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招聘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考生须在承诺栏签字,并交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3张。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当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由2人以上组成,审查时查验证件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相应栏目内签上资格审查意见(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姓名。
2、招聘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社事中心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约定事项
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0℅。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成绩于考试后2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运用及文档编辑排版等。
3、聘用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人员的确定
1、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聘用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不同学历层次的,学历高者优先。
2、综合成绩公布5日内安排体检。
(二)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1、体检由安边镇组织,并在纪检监察监督下于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安边镇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调查报考者单位(学校、群众)对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三年以内劳动合同,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公共服务工作,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3、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区人社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管理。
4、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20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可代扣代缴。
5、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8753524(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纪委)。
十、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53526(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表》
附件2:
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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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名额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范围 |
专业名称 |
最低学历 |
年龄(周岁) |
考试科目 |
约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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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安边镇人民政府 |
2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 |
宜宾市 |
不限 |
全日制专科 |
35周岁以下(截止到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技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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