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竹市统计局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参公人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省(绵竹市外)
(二)选调对象:
机关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必须是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事业单位岗位选调对象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且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绵竹市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绵竹市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三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仅有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第一年为新招录,试用期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8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绵竹市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绵竹市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审查原件,收取2份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三)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与选调岗位应具备的相关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综合面试时,考生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最低分数线为参加面试成绩均大于0选调人员的平均成绩的80%,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
综合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对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委监督下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格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考生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对拟调人选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调动意见,送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拟调人员。
(六)调入
考察合格后按干部管理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选调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须在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
四、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委监察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考察资格,已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选调工作由绵竹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选调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
附件:1、绵竹市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绵竹市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
3、绵竹市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