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同意,县委群工部拟在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县委群工部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
三、考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有志于从事信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五年内曾获得县级及以上信访、维稳单项优秀奖或五年内有2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5.乡镇公务员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6.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相应服务期未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基本能力测试、考察、试用、调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仪陇县委群工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中共仪陇县委群工部办公室(仪陇县行政中心二楼,电话:0817-7226606)报名。考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递减或取消考调计划。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群工部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2日。
(二)基本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群工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和法律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6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分数,按考调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三)考察。按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名次递补考察。
(四)试用和调动。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调对象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节假日顺延),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试用6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调各个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2.本公告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817)-7226606 (0817)-5158916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中共仪陇县委群工部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