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泸县以外在编在职公务员及符合转任条件的参公人员。
二、选调岗位
中共泸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调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7.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
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过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基层招录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泸县纪委组织部办公室(泸县玉蟾街道西苑路17号)。联系电话:0830-8362380;0830-8180055。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第一类: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名表》3份(见附件);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其中3张贴报名表);④本年度健康体检证明材料;⑤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提供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二类:①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性材料1份;②本人参加工作以来各类表彰或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需同时带原件);③本人在各类媒体发表的文章或撰写的调研报
告等能够体现自身写作水平的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或因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初审和综合测试
中共泸县纪委与泸县县委组织部共同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主体资格材料和自身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步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入测试,根据测试情况确定考察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泸县纪委会同泸县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考察发现不符合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要求或接收到不良反映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选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视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选调
对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整个选调工作由中共泸县纪委干部监督室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可向中共泸县纪委干部监督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30-8362380)。
(二)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等环节中,经审查无合适人选,经研究可调减职位。
(三)本公告由中共泸县纪委、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8362380 8180055
附件:1.中共泸县纪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中共泸县纪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泸县纪委 泸县县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3日
中共泸县纪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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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选调岗 位名称 |
拟任 职务 |
选调 名额 |
选调对象 |
选调范围 |
选调条件 |
报名地点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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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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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泸县纪委 |
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 |
科员 |
10 |
公务员、符合转任条件的参公人员 |
全国(泸县除外)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泸县纪委组织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