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报名时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一)。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蒲江县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2018年蒲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29日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县卫计局子网站和报名地点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2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县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成绩。取消或调减岗位情况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将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3.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4.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者方可申请调动。
五、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卫计局负责解释。为维护考试严肃性、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28-88554516(地址:蒲江县卫计局二楼人事科)
监督电话:
蒲江县纪委监察局
电话: 028-88522215
附件:1.2018年蒲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18年蒲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