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34号(成都动物园综合部,联系电话028-83517872;028-83519606)。
(四)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寸个人免冠照到现场填写相关报名表格,符合放宽年龄限制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面试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在成都动物园官方网站及园内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动物园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动物园官方网站、成都动物园公示栏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成都动物园办理入职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3505307 )。
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