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基本情况
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南街31号,毗邻万达广场。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原系绵阳市妇联机关办园,2001年整体划归涪城区教体局主管,2011年被确定为绵阳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幼儿园。幼儿园先后获得绵阳市十大名校、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目前全园在园幼儿600余名,教职员工100余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8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2019届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8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将纸质报名材料快递至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邮编:621000;收件人:焦芙琴 四川省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 联系电话:18981127320、0816-2363063)。
注:报名材料以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接收快递时间为准。
方式二、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发到电子邮箱:514656210@qq.com。
注:截止时间10月14日17:00,以收到时间为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3张。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原件带上备查。
五、综合考核
(一)参加综合考核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于2018年10月15日由幼儿园电话通知。
(二)综合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23日中午14:00前,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报到。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23日15:00,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号楼5楼多功能厅进行专业技能、综合面试考核。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1.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如专业技能考核参考不足1:3,则全部进入综合面试。
①幼儿教师考核内容:自弹自唱、舞蹈(民族舞)、命题绘画、试讲等,自弹自唱和舞蹈请自行准备,命题绘画和说课现场抽题,满分为100分。
②汉语言文学教师考核内容:试讲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抽题进行回答。满分为100分。
(五)记分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以考核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总成绩分数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除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外,其他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中幼儿教师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外)。”视为不合格。
因自动放弃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幼儿园确定。若需递补,经幼儿园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综合考查
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园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凡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园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我园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送交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
我园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园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焦老师(18981127320) 周老师(18030933807)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2214772
附件:
1.《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8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