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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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丹棱县纪委监委:(028)37204444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6526
丹棱县教育体育局:(028)37204330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棱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