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天(2018年8月17日至8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中共犍为县纪委或犍为县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须用真实姓名,凡以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0833-4221259(县纪委)、0833-4251335(县人社局)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