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乐至县2013年下半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 时间:2014-07-24 16: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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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资阳市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乐至县教育局资阳市乐至县卫生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


资阳市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乐至县教育局
 
资阳市乐至县卫生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和乐委编发〔2013〕37、38号精神,我县2013年下半年拟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乐至县2013年下半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1)全国范围内;
(2)取得招聘岗位所列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3)取得招聘岗位所列卫生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考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卫生专业招聘岗位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  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应聘条件详见附件1。
4、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1)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2)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在校期间专业课出现补考;
(4)有公安等部门收审、羁押经历,或参与过其他非法活动;
(5)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乐至县卫生局及有关单位组成考核招聘小组,到部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招聘(提前两天在招生院校通知)。
(一)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二)资格审查:经相关材料初步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本人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应聘,并如实填写《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核招聘小组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核
(一)教育岗位考核方式。
1、经初步审查合格者由考核招聘小组组织专业知识考核(笔试+讲课)。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各学科基础知识;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
(二)卫生岗位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方式,由考核招聘小组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填写《资阳市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业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履行在乐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义务,其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直接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乐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乐至县教育局:028-23333791;乐至县卫生局:028-23322033; 乐至县监察局: 028-23353838。
 
附件:
1、乐至县2013年下半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一览表1.doc
2、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2.doc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乐至县卫生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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