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或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者应署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考调单位可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举报电话:0830--7204166(县委组织部)
0830--7233229(县人社局)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