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人发〔2008〕47号),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教师15名。
二、公开选调职位及岗位要求见附件2《2018年德阳经开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表》。
三、公开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范围面向全省选调,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省内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所占编制经费形式为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7月6日。满足下述任何一个条件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近3年获得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一、二等奖的主研教师。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
(三)报名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原单位签章的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806办公室(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联系电话:0838—2905987。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德阳经开区2018年选调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原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1寸近期照片两张、原用人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
2.考生同一《毕业证书》,所载信息既要符合《公告》正文的要求,又要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对于“学历”“专业”和“师范”等要求,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3、教师资格仅受理教育行政部门所颁证书,其种类按教师资格条例,相应种类者可在本级及以下学校或教育机构任教(高校符合高中至幼儿园之任一,其他以此类推),高中教师资格与中级教师资格相通,但中职实习指导种类者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校、职业高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任实习指导教师。
4.报名时,由各选调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审核人签名),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应达到3:1比例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
(三)笔试、面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选调。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占考试总 成绩比例 |
笔试 |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必备的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主要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规划发展纲要》等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所教学科专业知识。 |
40% |
面试 |
分学科抽签进行无学生讲课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教态举止等;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
60% |
两科成绩及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两科成绩按所占比例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
笔试时,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德阳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dyjkq.gov.cn)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
3.面试
笔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人选,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末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即不得低于本次选调所有参加笔试考生平均笔试成绩的70%。
面试时,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考前按规定领取)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4.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后,按同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德阳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dyjkq.gov.cn)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选调岗位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即折合前百分制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德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批准后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
(五)考察与公示
考察由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经考察不宜选调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批准后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在德阳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dyjkq.gov.cn)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德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将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报德阳经开区党工委研究,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在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已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1. 德阳经开区2018年选调教师报名表
2. 2018年德阳经开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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