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以培养幼儿、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坐落在成渝经济区川南城市群中心——隆昌市,交通便捷,有成渝铁路、成渝高铁、成渝高速、自隆高速、隆纳高速、隆黄铁路经过,毗邻中国石牌坊、古宇湖国家AAAA级景区。占地400余亩,建筑面积13.48万平方米,规划科学,环境优美,充满“爱心、阳光、尚美”的人文气息。
学校坚持立德育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传承“严、实、勤”精神,秉承“两代师表、仁爱笃行”校训,坚持“守正出奇,强内涵、重特色”的办学理念和“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特色发展为生命、以开放发展为支撑、以共享发展为根本”的办学思路,突出“全人+特长”的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服务城乡,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卓越幼师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名额
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名额见《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7月考核招聘教师、职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2),并将电子文档发邮箱lcysrss@126.com,报考信息表的文件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通过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查时间: 2018年7月14日;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生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发给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一)开考比例及考试时间
每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以网上报名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研究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7月15日在学校网站或校内公告。
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点。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40%+综合面试4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公共科目:专任教师及专职心理辅导员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四川省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为准,职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知识》,考试内容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考试方式: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试内容及试题并组织考试。
(4)考试要求:完成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5)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2.专业考核
(1)考核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2)考核方法和程序:专任教师以说课、试讲、微课等方式进行,专职心理辅导员及职员以问答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应聘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和特长展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核对本人信息、成绩,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签名方可退场。
(三)其它
本次招聘岗位中的舞蹈教师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招聘的形式,只进行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综合面试40%。
六、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学校人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后是否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省、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严肃考核聘用各个环节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聘用工作要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5908716(川南幼专组织人事处)
何老师:13568019908 张老师: 18980202185
监督电话:0832-2107529(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832-5908811(川南幼专纪委)
原标题: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7月考核招聘教师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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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7月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教师、职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教师职员报考信息表.doc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