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按程序复审有关证件,另行安排体检。
二、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递补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2、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3室)
3、所需资料:请递补考生携带《报名信息表》一式1份(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体检
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时间: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8:00
2、集中地点:宜宾县农业局门口(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360号)
3、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笔记本、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3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3)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咨询电话: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
宜宾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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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考试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备注 |
1 |
2018415071409 |
宜宾县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
中医 |
18127061 |
52.98 |
不面试 |
52.98 |
2 |
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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