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首检工作已于2018年6月15日进行。现将首检结论及补(复)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检结论
姓名 |
首检结论 |
姓名 |
首检结论 |
姓名 |
首检结论 |
||
黄越 |
合格 |
廖红梅 |
补检 |
文扬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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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潘 |
合格 |
林丽娟 |
复检 |
徐琴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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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鸿阳 |
合格 |
刘佳文 |
合格 |
徐中华 |
补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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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雪 |
合格 |
罗东丽 |
孕期+复检 |
薛冬梅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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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 |
合格 |
罗佳 |
补检+复检 |
薛琳琳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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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新桥 |
合格 |
罗建美 |
补检 |
羊丽娟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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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靖 |
复检 |
罗小娟 |
合格 |
袁慧蓉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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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倩 |
合格 |
罗张晔曦 |
合格 |
张霜 |
补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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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玉华 |
孕期 |
舒敏 |
合格 |
赵丽平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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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琴 |
孕期 |
唐雪儿 |
合格 |
赵茜琦 |
补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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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 |
合格 |
田万玉 |
合格 |
赵倩 |
补检 |
二、首检结论为“补检”的考生,请在2018年6月25日前主动与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联系补检事项(电话:0816-3227286)。
三、首检结论为“复检”的考生,请在2018年6月25日前,将书面复检申请送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3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816-3227286。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复)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带足相关费用及填表用笔参加体检,有效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否则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体检当日上午从市人社局出发时仍未赶到市人社局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8、体检(复检)、政审、拟聘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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