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宜宾市2017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罗悦同志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条件,拟聘用为翠屏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6月19日起至6月25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实事求是地向翠屏区公选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01711。
附件:翠屏区2017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孕期缓检)
翠屏区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宜宾市2017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孕期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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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学历 |
年龄 |
职位代码 |
报考区县 |
总成绩 |
拟聘用社区 |
1 |
罗悦 |
女 |
2017010051217 |
本科 |
31 |
201701005 |
翠屏区 |
69.70 |
南岸街道龙湾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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