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28)86932501(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
(028)86949829(驻水利厅监察室)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附件:
四川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