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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拔职业村党组织书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31 10:56:20信息来源:点击:

为大力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建设专职专业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强化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我市决定面向农村优秀人才选拔50名职业村党组织书记(以下称“职业村支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csn.gov.cn]发布):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1.优秀村干部:截至2018年6月14日,连续担任我市建制村“三职”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文书)3年以上,且个人或任职的村获得乡镇(街道)及以上表彰表扬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三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2.优秀工人、农民和企业管理人员:

优秀工人条件:截至2018年6月14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或具有我市户籍但在省外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人员。

优秀农民条件:截至2018年6月14日,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人员。

优秀企业管理人员:截至2018年6月14日,在国内年销售(经营)收入500万以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负责人3年以上的人员。

3.涉农专业的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农学、水利类、农业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旅游管理、城乡规划专业毕业,截至2018年6月14日,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中共党员,且具有2年以上的党龄(时间截止2018年6月14日);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优秀村干部、工人、农民和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与选拔的。

二、选拔名额及待遇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全市拟选拔50名职业村支书,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工人、农民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选拔30名,面向涉农专业的大学生选拔20名。具体单位及名额详见《遂宁市选拔职业村支书职位表》。职业村支书的岗位为非常设岗位,设置在各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事业单位,服务期为5年(含6个月适岗锻炼期),由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和村党组织建设需要,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问题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二)薪酬待遇

职业村支书的薪酬待遇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享受乡镇事业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管理考核

职业村支书到村后,先明确为代理村党组织书记,接受6个月的适岗锻炼,6个月满后,采取实绩评价、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过规定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职业村支书服务期内,实行年度绩效目标和任期目标管理,与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由乡镇党委负责管理考核。服务期内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6个月适岗锻炼考核不合格、换届选举时因党员群众不信任而落选、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目标、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届期满考核不合格、其他违法行为等,按有关程序及时免职,解除劳动合同。5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招聘到有空缺事业编制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应继续在村任职不少于1个届期,任职期满后方可正常流动,鼓励任职期满的人员继续留村任职。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14日24:00(现场报名时间为8:30-12:00,15:00-18:30)。报名初审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1.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报名人员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www.snpx.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拔对象、范围、条件、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网络报名系统的《遂宁市选拔职业村支书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报名人员所填各项内容仅作为参加知识测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能力测试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市、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等资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相关资料。由县(区)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人员上传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2.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拔对象、范围、条件、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下载本公告附的《报名登记表》,按照附表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报名人员所填各项内容仅作为参加知识测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能力测试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市、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现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证件照(纸质版为1寸,电子版为JPG格式、大小16—30K)等资料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由县(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料不完善的,可补充提交资料后重新审核。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县(区)委组织部电话咨询。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每个报名人员限用一种方式只能选择一个县(区)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拔工作始终,在选拔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拔条件、弄虚作假或多岗位报名的,报名或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岗位调整

选拔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拔名额未达3∶1,则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调减该岗位选拔名额或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于2018年6月25日前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或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现场报名成功的人员,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参加知识测试、能力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测试

本次公开选拔,主要通过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分为知识测试和能力测试,知识测试的成绩只作为进入资格复审和能力测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能力测试成绩为依据。知识测试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能力测试由县(区)委组织部在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测试成绩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知识科目成绩 专业知识科目成绩

测试总成绩=能力测试成绩

1.知识测试

知识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等方面;《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基层党建等方面。

知识测试日期为2018年7月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参加知识测试的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测试迟到30分钟或缺考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知识测试结束后,网络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现场报名人员咨询报名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查询成绩。因对本人知识测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知识测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知识测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后,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知识测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根据各具体选拔岗位的参与选拔人员知识测试总成绩与选拔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知识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选拔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查阅。

获得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能力测试资格审查手续: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核盖的《报名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任职文件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表彰表扬(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和涉农专业的大学生可不提供);

(6)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确因用人单位未开展年度考核的,可不提供年度考核结果,但需用人单位出具无年度考核的证明);

(7)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及党龄的证明;

(8)优秀企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年销售(经营)收入500万以上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能力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能力测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能力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放能力测试通知书,并发布进入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3.能力测试

测试方式及范围:能力测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主要涉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农村基层党建等方面,主要考察参与选拔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研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能力测试通知书。

能力测试需知:(1)参加能力测试人员与选拔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入围比例时,能力测试正常进行。(2)能力测试当日,能力测试人员凭能力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4.测试总成绩公布

测试结束后,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于3个工作日内,发布测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拔名额,按照参与选拔人员的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知识测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知识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果能力测试、知识测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则进行能力测试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数低于规定的能力测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能力测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选拔资格。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拔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选拔单位和报名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市委组织部指定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选拔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中,按照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参与选拔人员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是否具备选拔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自动放弃出现的选拔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中,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区)委组织部确定为职业村支书预备人选,并在相关网站及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0825-2255479,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5-2240007)。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选拔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任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选拔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中,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任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对选拔的职业村支书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和村党组织建设需要,提出任职安排意见,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宣布到村任职。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拔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此次选拔的所有工作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拔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选拔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已被安排任职的取消其任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五、特别提示

(一)选拔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在遂宁组工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测试、体检、考察、递补、任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县(区)委组织部。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55479,0825—2988089。

 

附件:1.遂宁市选拔职业村支书职位表

2.遂宁市选拔职业村支书报名登记表

3.优秀工人、农民报名指南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遂宁市选拔职业村支书职位表

县(区)

职位

职位编码

选拔名额

资格初审单位及联系方式

船山区

船山区面向优秀村干部,工人、农民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选拔职业村支书

A001

4

船山区委组织部

0825-2238903

船山区面向涉农专业的大学生选拔职业村支书

B001

3

安居区

安居区面向优秀村干部,工人、农民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选拔职业村支书

A002

6

安居区委组织部

0825-8663679

安居区面向涉农专业的大学生选拔职业村支书

B002

4

射洪县

射洪县面向优秀村干部,工人、农民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选拔职业村支书

A003

8

射洪县委组织部

0825-6633358

射洪县面向涉农专业的大学生选拔职业村支书

B003

5

蓬溪县

蓬溪县面向优秀村干部,工人、农民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选拔职业村支书

A004

7

蓬溪县委组织部

0825-5392789

蓬溪县面向涉农专业的大学生选拔职业村支书

B004

5

大英县

大英县面向优秀村干部,工人、农民以及企业管理人员选拔职业村支书

A005

5

大英县委组织部

0825-7823182

大英县面向涉农专业的大学生选拔职业村支书

B005

3


附件2

遂宁市选拔职业村支书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免冠彩色

证件照片

(1寸)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全日制学历学位

 

院校

及专业

 

在职学历

学位

 

院校

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人员类别

 

报名职位(职位编码)

 

简  历

 

家庭主要

成员

 

奖惩情况

 

资格初审

意见

 

资格复审

意见

 

本人承诺:经本人确认,上述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填涂错误,我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报名登记表须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资格审查时用A4纸打印。

2.“照片”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3.“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4.“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遂宁”。    

5.“出生年月”栏按身份证时间填写,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日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01”。

6.“学历学位”栏分别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及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及专业”栏中注明。

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高中”、“中专”、“中技”、“大专”、“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学位需填全称,如“文学学士”。

7.“人员类别”填写对应的“优秀村干部、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或涉农专业的大学生”,“报名职位”“职位编码”栏,按《职位表》填写拟选择的职位名称和编码。

8.“简历”从高中(中专)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9.“家庭主要成员”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0.“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何年何月经何单位颁发或授予的表彰表扬(奖励)(以证书、文件落款为准);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表彰表扬(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1.“资格初审意见”栏及“资格复审意见”栏,分别由报名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遂宁市委组织部对有关内容及资料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附件3

 

优秀工人、农民报名指南

一、如何判定是否符合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条件?

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工作经历,以及获得表彰表扬(奖励)的事由、层级等,判定是否符合选拔条件。符合优秀工人或优秀农民条件的人员都可报名。

二、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相关要求?

1.我省境内各类企业是指:在我省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报名人员的工作所在地也应在我省境内;省外各类企业是指:在其他省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经营一线”主要是指:在生产、服务、销售一线等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工作岗位,包括从基层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

3.优秀工人“工作5年以上”,以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等认定;在不同企业中的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试用期可计算在内。

4.优秀农民应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一线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相关工作经历认定?

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四、表彰表扬(奖励)的具体解释?

1.面向优秀工人的,必须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获得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的表彰表扬(奖励)。

2.面向优秀农民的,必须在农林牧渔生产经营一线围绕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而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的相关表彰表扬(奖励)。

3.报名人员受到的表彰表扬(奖励),应为近5年所获得。

4.非党政群序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作出的表彰表扬(奖励),不作为本次选拔的表彰表扬(奖励)条件。

五、怎样认定在农林牧渔企业的工作经历及受到的表彰表扬(奖励)?

在农林牧渔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作经历,可以认定为优秀工人的工作经历,也可认定为优秀农民的工作经历。

以从事工作获得的表彰表扬(奖励)的性质来界定报名职位类别。如在一家养殖企业务工,直接从事养殖一线工作,获得的表彰表扬(奖励)既符合优秀农民职位的表彰表扬(奖励)条件,也符合优秀工人职位的表彰表扬(奖励)条件。

六、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选择优秀工人、农民职位?

个体工商户可根据其从事经济活动的性质及受表彰表扬(奖励)的事由,选择面向优秀工人或优秀农民的职位。个体工商户须注册时间5年以上,5年内获得过党政群机关的表彰表扬(奖励)。

七、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团体的务工人员能否报名?

在民办医院、学校等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的一线务工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获得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可以选择面向优秀工人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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