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和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汉源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2年6月11日—2000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有汉源县户籍;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中午12: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携带《汉源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汉源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址: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4楼4—3办公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联系电话填写准确,确保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等后续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考生如系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及规范专业名称的书面证明;
(4)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职位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或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比例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4226256
监督电话:
中共汉源县纪委:(0835)4222516
附件:1.汉源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汉源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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