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江安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祥见附件,其中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二、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手续办理
(一)体检手续办理时间及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6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324室)办理体检手续并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手续办理所需资料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四、体检时间及安排
体检定于2018年6月9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参检考生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请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5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请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五)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体检当天考生的亲朋家属等与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七、联系电话:0831-2620738。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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