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4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6月5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7楼会议室,联系咨询电话:0812- 3332281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2号(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旁)。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已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回执单》(须加盖认定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每人。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12-3350130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监察室:0812-3348330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812—3332281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12—3355727 3325158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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