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市国资委批准,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岗位 |
招聘条件 |
人数 |
财务部副经理 |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任何行政和刑事处分,愿意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 2、身体健康、为人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素质过硬,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40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8年以上企业财务工作经验,熟悉财务及税务相关知识,市属国有企业或央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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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任何行政和刑事处分,愿意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 2、身体健康、为人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素质过硬,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30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相关专业,具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 4、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税务相关知识,熟悉相关财务软件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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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待遇:
按公司相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6月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及职位证明资料交供排水集团人力资源部(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一段87号;联系电话:0839-3228651)。报名后复印件不退还,笔试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受理报名后,按要求,经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一)资格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通报至工作单位。
(二)考试: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大于3:1通知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财务副经理岗位需进行考察环节,将综合成绩前三名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录用及公示:财务副经理岗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其余岗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被录用。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与公司签订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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