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并请示县政府同意,文昌镇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文昌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同时邀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等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给予工作指导。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18年3月前户籍关系在梓潼县的城乡居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社区管理,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
2018年5月3日—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文昌镇一楼社保中心(联系人:姜子云;电话:15983628294);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受表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2018年梓潼县文昌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在社区工作时间满3个月及以上且有社区工作经验的报考者,应提供社区工作证明材料原件(由社区书记、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意: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当天一并带上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五)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资料考试等费用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缴纳费用及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
1.笔试
时间:5月11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参考2018年全国助理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2.加分政策:
(1)为吸引社会更多优秀人才到社区任职,对在各行各业表现突出的人员,在考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时,受到县委、县府及市级机关部门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市委、市府及省级机关部门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4分;
(2)对从事过社区工作,且有社区工作经验(由相应社区提供证明材料)的考聘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3.面试
时间:5月15日上午;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综合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折合成绩+加分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及加分均将通过梓潼县政务网公示。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按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检的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七、政审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政审考察。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梓潼政务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因体检(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政审、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则按成绩在体检政审合格的前提下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和报酬待遇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梓委发[2013]9号)进行聘用。由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镇、社区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则解除聘用关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按全县统一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梓潼县文昌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文昌镇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018.4.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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