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市人社局工作安排,我院拟进行原件核对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对校验时间: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18年4月26日8:30-17:00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人事科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原件校验,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发《面试通知书》。
2.校验内容: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医院人事科交验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
特此通知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2018年4月24日
2018年事业单位(含教师)面试课程各地级同步开课,咨询电话:028-844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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