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3名,具体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考核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大器官残疾;
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
4.必须是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医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大专毕业生;各基础学科、专业成绩均为合格以上(补考科目不得超过3科);愿意在所聘单位工作至少6年以上;在2018年7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本科生能取得学位证书;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
1.在大学中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者;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对象
详见《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程序
考核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复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信息公示
考核招聘信息在中国冕宁(http://mn.gov.cn/)上发布;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同时发布。
2.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蜂巢”体育馆
3.报名所需材料
(1)自荐书;(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校开具的按时毕业和未受校纪处分的证明;(4)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须由学校加盖鲜章);(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7)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现场如实填写《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资格审查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查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其中,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外出考核组通知考生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注意事项
考生在考核招聘期间(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所留电话无通讯信号、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初步筛选和面试考核。
考核办法:
(1)初步筛选:考核组通过查阅考生提交的资料,根据考生自荐书、学习成绩等情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人员初步筛选,择优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学科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请示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仍达不到比例的,是否取消该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并以补充公告为准。
(2)面试考核:面试由考核领导小组组成面试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2.聘用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选,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成绩确定人选,确定人选报经外出考核组审查同意后进入第一轮双向选择环节,未能达成双向选择协议的考生直接淘汰,空缺岗位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下一轮进入双向选择的人选,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下一轮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成功的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冕宁县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协议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体检及聘用
(1)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持凭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档案、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于2018年8月8日在冕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2)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调取学籍档案材料,由县人社局对其学籍、学历等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考核、体检结果均在中国冕宁(http://mn.gov.cn/)公示。
四、聘用管理
(一)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人事档案管理。考核招聘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考核招聘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三)服务期管理。考核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年限6年,按照聘用合同、补充合同规定执行。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直接解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34—6722159(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30591(冕宁县卫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时洪电话:18908152280
陆鑫电话:15082270080
举报电话:0834—6722581(冕宁县卫计局纪检组)
附件:1.《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冕宁县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协议书》
3.《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岗单位表》
4.《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
附件:附件1冕宁县2018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补充协议书.docx
附件3选岗单位表.docx
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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