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凉山州国家保密局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对象
1.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不参加考调。
3.驻村第一书记参加考调的,仍要继续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直至任期结束。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热爱保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勤奋学习,积极工作,敢于担当,有较丰富的保密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文稿写作、综合管理及服务协调能力。(在县市委办、政府办、保密局工作满2年以上或具有法律、计算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日后出生)。
4. 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 身体健康。
6. 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18年4月2日至3日(8:30-12:00,14:30-17:30),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州保密局综合科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1)《凉山州国家保密局2018年面向全州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贴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 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2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鲜章);
(6)根据考调岗位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保密法规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按照拟考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3名考察人选(差额1名),由州保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州保密办(局)务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州保密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安排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六)集体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州委保密办(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州保密局对拟正式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考调职位空缺(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本公告、各阶段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发布。
(四)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只递补一次。
本公告由州保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保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34-3865512(州保密局综合科)
监督电话: 0834-3865196(州保密局监督检查科)
0834-3282790(州纪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