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国海关博物馆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关博物馆为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反映海关发展历史和建设成就的文物,举办陈列展览;开展海关文物鉴定、整理和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中国海关博物馆本次拟公开招聘人员4名,招聘岗位分别为:办公室文秘1名、行政综合1名、财务1名,人事保卫部治安主管1名。职位简介与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正常毕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获得学校派遣资格。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专题专栏“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华英才网、应届生求职网、弘博网、首都人才网、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中国海关门户网站、12360热线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按报考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报名材料
应聘者请将《岗位申请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hgbwg@163.com,电子邮件题目以“姓名+岗位+应届/往届+毕业学校”;并同时将填写好的《岗位申请表》纸质版本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通过邮递(挂号信或者EMS)寄至中国海关博物馆。报名材料包括:
(1)岗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在校成绩单;
(5)工作鉴定或实习鉴定;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考人员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24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邮递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3人,该岗位招聘取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笔试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
笔试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能力、海关和博物馆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按招聘岗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时按比例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笔试的考生当场缺考,拟招聘岗位考试人数不足3人时,一是可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考生人数参加面试,二是可从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分数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人员中,在专业允许的条件下调剂人员到此岗位。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
笔试、面试分数均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身份证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专题专栏“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157;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041;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中国海关博物馆,邮政编码:100730。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海关博物馆2018年公开招聘简章.doc
·附件2:岗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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