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www.ybrc.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80名,男性。岗位情况详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3月13日。
4.勤务辅警各岗位均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图书阅览室(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学院路金台街340号)。
(五)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进行身高测量,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二,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并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加分等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立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或遗失《体能测试通知单》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到指定考点参加体能测试,若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体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于体能测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依名次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位体能测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加分: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以上的退役士兵加2分,2016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士兵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聘用总成绩统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以聘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聘用总成绩相同,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聘用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名次顺序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后可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聘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聘用: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单位实行着装管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装备。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8239330
监督电话:0831- 8239923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18年3月2日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名额 |
年龄 |
性别 |
学历、专业要求 |
备注 |
勤务(一) |
20180301 |
20 |
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 |
限男性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
勤务(二) |
2018030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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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务(三) |
20180303 |
20 |
|
|||
勤务(四) |
20180304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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