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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公布。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寄送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hgjiangli@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23-67709360。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重庆海关***职位面试”。(内容详见附件1)。
3.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2月6日24时前传真至023-67709360或发送扫描件至hgjiangli@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8年2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重庆海关人教处,邮编:401147)接受面试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送达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 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贴好照片),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如果信息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有变动的,须如实在报名登记表下端逐一进行说明;如果没有变化须在报名登记表下端明确注明“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字样。
5.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等材料。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按照招录海关另行要求的时限补盖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 近期1寸和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各5张(蓝底),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重庆海关人事教育处教育科,邮编401147。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2、前述相关材料中,如有因学校放假等现实困难,在要求寄送的时限内确实无法加盖公章的,可先寄送未盖章复印件,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保证书,说明相关情况并承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待困难结束后(最迟面试前)及时补寄加盖公章后的材料。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已寄送原件材料的除外)。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5、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中国海关考录网、重庆海关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23-67709553 、67709468
传真电话:023-67709360
互联网联系邮箱:hgjiangli@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重庆海关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