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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日前已经公布。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yindebao@customs.gov.cn,并同时传真到0531-68696300。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济南海关××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4.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5日17时前传真至0531-68696300或发送扫描件至yindebao@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2月5日17时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到我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88号济南海关人事教育处;邮政编码:250002;联系电话:0531-68696307、68696311)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应届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所提供材料的清单(A4纸打印,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
2.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供补盖公章的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8.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3);
10.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以上证件照和生活照贴于一张A4纸上,并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非应届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提供如下资料:
1. 所提供材料的清单(A4纸打印,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
2.“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四类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3.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身份证复印件;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 工作证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
7.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8.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10. 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以上证件照和生活照贴于一张A4纸上,并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寄送的所有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亲笔签名。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二项的要求。
(四)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考生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有变动的,请随时与我关联系,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可及时联系到本人。
(六)请考生随时关注济南海关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咨询电话:0531-68696307 ;0531-68696311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特此通知。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3:未落实工作声明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济南海关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