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校园招聘的公告

  • 时间:2014-07-23 14: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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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学校简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立足重庆基础教育、服务教师专业发展为办学宗旨,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

一、学校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立足重庆基础教育、服务教师专业发展为办学宗旨,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54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之一,也是首批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之一。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可谓“重庆主城区离市中心最近的普通高校”。现有南山、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21.4亩。两个校区均依山构建,绿荫叠翠,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现设有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课教学科研部)、学前教育学院(重庆学前教育学院)两个二级学院和文学与传媒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数学与信息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经济与工商管理系、旅游与服务管理系、美术系等7个系;现有专业共74个,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现有专任教师458人,有高级职称教师203人(其中正高49人,副高15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8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9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后备人选1人,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现有本科、专科和高职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预计2015年学生规模达到一万四千人左右。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坚持标准,优化结构。

三、招聘计划

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教学部门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计划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11月12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教授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招聘专场程序

(一)宣讲

招聘考核小组进行学校基本情况介绍,并简要回答应聘者有关咨询。

(二)报名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招聘考核小组提交个人简历资料。在同一种类型的岗位里,原则上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截止。

备注:如错过本次教师、教辅现场招聘专场的人员,可继续关注我校后期的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向附件中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的邮箱分别发送个人简历资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

(三)考试考核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岗位性质,初筛出符合条件的一定数量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硕士研究生采取自我介绍、随机题库回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说课、实作考核(教辅岗位人员)、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采取讲课、说课和学术答辩(内容自拟,时间30分钟左右)等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考察

招聘考核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确定拟聘人员签约及体检

招聘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后,依据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拟聘人员,由人事处工作人员与拟聘人员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7月10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由学校与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正高、博士引进待遇按我校有关政策执行。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待遇依据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

1、联系方式: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李老师、唐老师(023-61638806);电子邮箱:cquezp@126.com

2、本简章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教学部门招聘计划表

附件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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