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办公室(地址:广安市紫金街209号5楼502室)
3.联系电话:0826-2332522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1.《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面试
1.资格复审结束以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办理资格复审手续。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我局将电话联系递补人员。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