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审查的对象确定
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入围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入围专业科目考试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共6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专业科目考试;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二、递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确定为递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电话:0827-5269672)。
三、递补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
递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共同承担责任。
接受递补资格审查的报考对象,须按《招聘公告》规定,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
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我们将通过本网站公布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并就专业科目考试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请关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