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共有3人(名单详见附件1),通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我局将电话联系递补人员。
(二) 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六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226号)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
(二)面试地点:广安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携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一式两份。
2.《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由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加盖鲜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严格按照《遴选公告》的规定,对照遴选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不齐,不及时参加面试等,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前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广安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六楼会议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逾期不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0826-2333397。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