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城南建安南路459号四楼424室综合科)。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二)面试地点: 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城南建安南路459号)。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携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四)如同一岗位面试未形成竞争,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一式两份。
2.《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由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加盖鲜章)。
3.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严格按照《遴选公告》的规定,对照遴选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因不及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不齐,不及时参加面试等,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南建安南路459号四楼424室综合科)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逾期不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 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督电话(0826-2393188),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26-2393188(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