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论
体检结论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体检工作安排
本次体检结论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于12月28日(星期四)8:40前带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乐山市第五中学大门处(乐山市市中区兑阳湾街68号)集合,注意事项及要求参见2017年12月21日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乐山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结论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补检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0833-2441824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