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按照本次考录公告第四条第(四)款“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之规定,报考蓬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位编码26080058)和蓬溪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职位编码26080071)两个职位的第二名考生均不进入体检。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暂定于2017年12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于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到体检医院后由医院统一收取。逾期未到者,后果自负。
(四)体检要求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考生仔细阅读,严格遵守。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825—5866010、586601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