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共15名)
张壹宇、苟晟熙、刘奎、周林、罗亚运、莫晖、何先太、牛宁、杜堃、赵树强、陈泓羽、何敏、罗浩丹、冯思棋、唐栋宇。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8:30—12:00。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510室,电话:2666363,13688221125)。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报名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所在单位意见、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栏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相应单位鲜章;
4. 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5.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
6. 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
7. 所在单位开具的具有2周年及以上在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单位或乡镇党政办公室从事综合性文稿写作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五、面试注意事项
1. 请考生于面试前30分钟准时到市政府1号楼307会议室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3. 不论任何原因,不能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 面试期间采用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5. 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室,已带的在签到候考时就必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 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7. 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8. 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9. 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
10. 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附件:笔试成绩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笔试成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