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色达县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2名,缺考1名。按照3: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要求,需递补1名。现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李岚(准考证号:7792318121602)进入体能测评。
请以上递补人员于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14:00-17:00在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泸定县赤水路5号)法警支队报到,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09:00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随即开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考生报到时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8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材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须交纳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和一寸照片2张,本人在各复印件上签名。
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递补参加体能测评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4、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电话:0836-2812937)。未及时告知的,造成的后果一切自负。
5、2017年甘孜州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阶段的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rsks.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查询。
参加体能测评递补的考生,必须按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到者,按有关规定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836-2812937。
特此公告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6日